本网讯 为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鲁西监察分局将安全监察的近期目标盯在“煤矿上级公司”上,采用 “反追四查”法开展专项行动。 一查“用权”。重点监察上级公司是否按国家规定为下属煤矿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配齐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明确各岗位、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标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查“投入”。重点监察上级公司为下属煤矿下达的生产(利润)指标是否超过生产能力;集中提取使用的安全费用资金是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资金的使用是否满足矿井灾害治理的需要。 三查“整改”。重点监察上级公司是否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煤矿及时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建立动态监管检查制度并落实到现场安全检查中。 四查“制度”。重点监察上级公司是否制定重点时段对下属煤矿实施重点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本企业、本煤矿特点,是否真正发挥到现场生产指挥与安全管理上。 对于“四查”中发现的问题,“反追”至煤矿上级公司,由分局主要负责人“溯本求源”约谈煤矿上级公司主要领导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