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确保新的《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顺利贯彻落实,鲁南监察分局采取“五个一”措施做好宣贯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第一时间转发。《规定》公布后,分局第一时间在辖区煤矿微信群中转发,督促各矿认真组织学习。 二是第一时间研讨。分局先后组织了三次专题学习研讨,对《规定》原文和实施说明进行逐条学习,确保学懂吃透。 三是第一时间宣贯。要求各监察组在监察过程中切实做好宣贯,要讲明新变化,明确新要求,督促抓落实。 四是第一时间沟通。分局与辖区各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及时沟通,围绕《规定》要求,提出针对落实意见。 五是第一时间推进。《规定》实施以来,分局先后对金达、安阳、新安等7处煤矿开展了《规定》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保证了《规定》的宣贯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