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鲁西辖区1处煤矿由于地处省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没有延续,分局对该处煤矿下达停产决定书,为确保安全,鲁西分局与济宁市煤炭局开展联合执法,对该煤矿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听取了该矿关于矿井停产及采取的安全措施汇报,调阅下井记录,查阅安全监控系统,并对井下现场进行了检查。 针对现场实际检查情况及矿井目前的状况,检查组对矿井近期安全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制定矿井停产期间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二要加强顶板、通风、防灭火、瓦斯、机电、排水等管理,把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三要加强对职工教育培训,做好稳定工作。四要加强驻矿盯守,落实盯守责任,严格带班值班。五要继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矿井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