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接受社会对安全生产执法案件的监督。11月8日,鲁东分局在菏泽市郓城煤矿进行执法案件的公开裁定。公开裁定前,裁定主持人宣读了山东煤矿安监局关于执法案件公开裁定的有关要求,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17〕28号)文件,要求煤矿切实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公开裁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郓城煤矿当事人对被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陈述和申辩,案件承办人和当事人就违法事实、证据等进行了质证,经过分局公开裁定小组讨论,形成了裁定意见。裁定过程公正、公开、透明,意见表达充分,起到了监督、教育和警示效果。 龙矿集团安监局、菏泽煤电所属煤矿安全负责人参加了公开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