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中分局坚持安全监察与安全知识抽考相结合,近日在对辖区煤矿进行安全监察中,组织山东泰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协庄煤矿副总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考试,重点针对入罪标准,从重、从轻处罚的情形,“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定性,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的量刑标准等内容进行了闭卷考试。 通过抽查考试,提高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为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提供了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