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要求和省局的部署,鲁南监察分局采取“三强化、三提高”举措,及时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理解,提高依法监察、规范执法能力。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准确理解《条例》内容,在《条例》实施后准确应用于监察执法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企业知法、守法、用法能力。通过各种培训和宣传渠道进行学习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解其法定权利、义务和在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做到依法管理。三是强化执法推动,提高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能力。监管部门要依据《条例》规定,完善相关制度,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依法治理。对监察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典型隐患和问题要以案释法,解疑释惑,进一步提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依法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