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东监察分局监察二组在执法实践中尽职尽责,秉持三项严格,积极践行严格执法,在对辖区某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中,查出问题19条,停止1处采煤工作面作业,实施行政罚款10.5万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一是严格规程措施编制。该矿采煤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针对其作业规程未根据新的专家论证意见和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对防冲措施进行补充完善的问题,责令停止生产。 二是严格行政处罚。针对该矿未执行安全管理规定、不按规程措施管理顶帮、不按规定检查瓦斯等问题,严格对标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是严格责任倒查。针对该矿安全管理制度不切实际、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停送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进行了责任倒查,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