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防范在用车方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风险,进一步加强执法夜查公务用车管理,鲁南监察分局建立实施用车申请备案制度。 分局要求,各检查组组织夜查时必须提前填写统一制作的用车申请单,注明参加人员、用车时段、拟查矿井和车牌号,分局领导同意后加盖骑缝公章,随车备查,并报综合室备案,有效控制了夜查时可能存在的不规范用车行为带来的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