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鲁东监察分局以深化煤矿安全大检查为契机,以“四步程序”引导辖区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引导矿领导落实责任。第一步,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步,引导矿井各岗位明晰安全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第三步,制定并严格执行责任考核机制。第四步,对矿井内部安全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内部追究。 二是督促引导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第一步,井下检查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问。第二步,查现场作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岗位责任是否落实。第三步,对检查出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和时限。第四步,据实填写下井写实卡、隐患整改单。 三是督促引导现场作业人员落实责任。第一步,上岗前,查看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安全确认。第二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想到如何应对,进行自我防范。第三步,对看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第四步,隐患消除后方可进行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