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刻吸取省内外煤矿事故教训,针对年末岁初煤矿安全形势特点,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鲁南监察分局把握“四个严查”开展煤矿机电设备专项监察,推进煤矿企业提升机电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严查大型固定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重点查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整、灵敏、可靠,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二是严查供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情况。重点查矿井电源、变配电设施、供电线路和电缆是否符合要求,供、配、用电设备之间匹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工作等。 三是严查井下运输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重点查井下轨道、电机车、无轨胶轮车、胶带运输系统、运人系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别是输送带是否具有安全标志、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斜井(巷)运输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善可靠。 四是严查淘汰落后设备及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查是否按规定淘汰落后设备;对限制使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大型设备材料隐患整改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