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鲁中监察分局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突击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及时研究进一步强化煤矿全监察执法的工作措施,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辖区煤矿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一是转变监察方式。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律采取突击监察或夜查的方式进行,监察人员直奔一线、直插现场,力求查动态、查实情。 二是突出监察重点。重点监察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及维护情况。分局下发通知,要求煤矿企业对“六大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限期整改,同时将自查情况报分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纳入必查内容,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煤矿,监察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手册》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分局党政领导带队定期开展执法督查,检验各监察组履职尽责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在内部进行通报,督促监察责任落实。 四是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辖区划分和监察组人员分工,根据灾害情况进行专业配备,提高监察绩效;抓好预防监察。提前谋划明年初开展的预防性技术监察,尽快熟悉新划入煤矿的主要自然灾害和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监察执法针对性。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于煤矿企业,通过安全大检查,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197条,均依法进行了严肃追究,同时启动约谈机制,约谈煤矿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促其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各系统运行安全可靠;对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通过下达加强安全管理意见书,促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所辖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调度通信系统进行普查,逐条问题抓好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