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于10月1日正式施行后,按照省局工作会议的部署,鲁东监察分局对新规程落实情况进行了对标监察。监察组首先听取煤矿对标新规程的自查自改情况汇报,然后结合矿井灾害特点,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分专业对规程变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某矿掘进工作面仍然使用不符合规程规定的钢丝绳牵引耙装机的问题,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矿井停止使用,并处行政罚款3万元,体现了《煤矿安全规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