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鲁南监察分局组织各专业组监察人员和辖区部分矿业集团公司、煤矿企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了新《煤矿安全规程》对标整改落实和规范执法座谈会。通过对新《规程》的全面学习、讨论和分析,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执法尺度,实现了“四个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对新《规程》条文的认知度。会前,分局专业组对新《规程》条文和执法流程、标准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相关矿业集团、煤矿企业参会人员结合新《规程》变化条款和企业实际对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对照排查,提出了建设性的落实建议。 二是进一步提高了企业依法生产意识。座谈会上,分局专业人员和矿业集团、煤矿企业参会人员对照新《规程》逐条逐句进行了学习讨论。尤其针对新增、变化且执行说明没有具体细化、界定不明确的条款,大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充分沟通交流,通过新旧条文对比,进一步明确了新《规程》修订的内容和内在要求,加深了理解。 三是进一步提高了分局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对新《规程》重点条文、难点条款的分析研讨,开拓了视野、统一了认识,在不降低新《规程》安全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辖区煤矿实际,达成了共识,统一了贯彻落实新《规程》和下一步执法的“底线标准”。 四是进一步提高了目标意识。分局各专业组人员和分管领导结合当前工作,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重大事故隐患认定,如何在监察执法过程中规范描述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建立煤矿违法违规行为隐患数据库,如何进一步落实省局“123”工作思路、实现“双零”工作目标,如何在今后安全监察工作中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六个执法”、实现辖区煤矿安全形势的持续健康稳定等进行了讨论,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