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南监察分局“四个抓手”扎实开展监察执法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一是以落实新《煤矿安全规程》为抓手,加大监察力度。组织开展考试,分专业推进矿井对照整改,对违反新《规程》的违法行为从严处理追责。 二是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强化责任意识。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剖析事故原因特别是责任追究情况,督促企业增强责任意识。 三是以隐患备案核查为抓手,提高监察实效。开展四季度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备案核查,排查安全薄弱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监察计划。 四是以大检查为抓手,加强安全生产。按照上级部署,与监管部门联动,扎实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格隐患倒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