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推进执法效能提升,分局先后制定了多份制度性文件规范执法过程和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制定《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部分问题统一执行标准的通知》,对监察执法中遇到的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未明确界定、易产生分歧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采掘、防治水、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4个专业54类具体问题形成统一监察标准;二是制定《执法文书评比审查制度》,建立执法文书评比、审查、激励、追责机制及电子执法监督办法;三是制定《监察执法闭合工作机制》,明确执法工作闭合管理流程;四是制定《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制度》,明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罚依据是否准确、违法定性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处理意见是否恰当”为集体研究主要内容;五是制定了《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审查办法》,具体明确了执法程序的审查、执法文书的审查、执法处理(处罚)决定的审查;六是修订了《执法监督实施意见》,成立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执法监督范围、方式和要求,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质量监督、隐患排查审查的监督、行政处罚的监督等7项具体内容,有效保证了执法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过规范制度运行,分局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监察执法体系,促进每名监察员履职尽责,有效提升了分局监察执法绩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