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七月份以来,鲁西监察分局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依照监察计划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各检查组通过听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责任制制定、落实方面的文件、档案、会议和工作记录等资料,到采掘、辅助区队座谈,到井下生产现场检查等,进行了严格细致的监察。 通过对三对矿井的安全责任监察,共查处隐患31条、实施行政处罚17万元,停止工作面生产一处,提出安全管理建议一条。同时,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 对发现一般性问题隐患,要求煤矿企业倒查管理人员责任,对责任人按照企业考核标准进行处理,并以正式文件报分局备案;对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倒查煤矿和集团公司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行政问责。为此,提出了对五名副总以上领导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建议,对一个矿业集团的领导进行了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