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监察办法》及《山东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鲁东监察分局创造性地开展“重点监察+责任监察”为主的一体化监察。确保监察无缝隙、无遗漏,责任追究无漏洞、无死角。 一是在制定监察方案前,明确监察执法重点是推动煤矿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监察组根据专业分工,对照煤矿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将监察任务全面分解到具体的监察人员。二是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倒查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三是由分局主要领导对责任煤矿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煤矿矿长予以约谈。切实推动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