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中监察分局在近期召开的辖区汛期重点煤矿调度会议上,系统分析了辖区煤矿在防治水方面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强化汛期安全生产的“七条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汛期防治水工作,认真接受历史上的各类事故教训,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好技术保安、业务保安,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强化水害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汛期要适当加密排查次数,尤其是周边关闭煤矿、停产待关煤矿要纳入排查范围,进行重点监控,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成重大隐患;四是强化雨季“三防”工作,以高度责任感做好排水系统检修、维护,备齐防汛物资,确保防汛工程完备有效;五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第88号令)要求,加强应急演练,做好汛期灾害的防范、预警及处置工作;六是强化老空水害防治,不能只重视地表水和承压水防治,而忽略老空水探放,顾此失彼导致老空水害事故发生;七是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生产布局及灾害防治现状要与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果相一致,任何时候不能有侥幸心理,严禁擅自开采各类煤柱和提高开采上限,严防透水、溃水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