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加强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矿用产品煤安标志的现场监督检查,鲁西分局采取措施,定期组织以矿用产品煤安标志为主要内容的机电重要安全设备专项监察活动,对每次组织的监察活动,分局都制定详细的监察内容和监察方案,落实职责,分工到人。一是查制度,看煤矿企业是有建立健全矿用产品购置、入库、管理、使用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健全,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二是查库存,对矿供应单位采购入库的矿用设备材料对照台账、资料进行检查;三是查现场,对井下设备、材料进行严格检查,有疑虑的,上井后对照台账进行查验。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无煤安标志的设备、材料下达煤矿安全监察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煤矿停止使用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过监察,促使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用产品安标管理制度,确保矿用设备的使用安全,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