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西监察分局采取三项举措积极开展新《煤矿安全规程》的学习宣贯:一是积极组织辖区煤矿企业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层次参加培训,每期抽出一名分局同志带头参加培训,保证学习效果。二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认真组织辖区市、县(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煤矿矿长或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参加省局组织的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在辖区煤矿掀起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的热潮。三是推动煤矿企业对标整改。按照监察执法计划,对各煤矿企业学习新《规程》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煤矿企业在抓好新《规程》宣贯的同时,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本企业与新《规程》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在新煤矿安全规程实施之前达到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