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了做实2016年第二季度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备案核查工作,把辖区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查清查透,鲁南监察分局组织全体人员再次认真学习《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并同原《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监总煤矿[2005]133号)进行了对照分析,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局要求,全体监察人员必须以总局第85号令为抓手,在日常监察活动中要认真对照排查本专业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各监察组要在第二季度隐患备案核查工作中,依照总局第85号令,逐条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十五个方面和六十五项具体情形,严格审查煤矿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切实把总局85号令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