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鲁南监察分局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投入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对辖区煤矿安全投入开展专题调研,对2013年至2015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采取四项措施督促企业保障煤矿安全资金投入。 一是坚持依法治安。强化红线意识,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加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贯,督促企业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二是坚持报告制度。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调度,每月要求企业按时上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形成报告制度化和督查常态化。三是坚持执法推动。分局将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监察列入监察计划,加大专项监察力度,通过现场查阅企业安全费用相关资料,防止企业不按规定“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督促辖区煤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建立企业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维护企业、职工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坚持联合执法。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协作配合,联合开展 “大快严”执法集中行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执法检查等执法活动,督促企业保证安全投入,形成工作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