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23日-25日,鲁南监察分局配合省局到枣矿集团、柴里煤矿和锦丘煤矿开展了2015年下半年事故矿井责任追究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组由省局事故调查处、监察室和鲁南监察分局有关人员组成,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督查的方式,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以事故矿井是否做到“四个到位”为标准认真开展了监督检查。一是检查相关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追究是否到位,针对事故前后责任人员工资、奖金和分红等项目,仔细检查是否得到了相应的处理和调整;二是检查相关事故责任人员行政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未处理、轻处理和缓处理现象,检查责任人人事档案,查看是否做到一人一档;三是检查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完善了各项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了防范措施,人员培训等防范措施是否及时有效等;四是检查事故处理情况是否向煤监机构备案,检查是否及时将研究处理情况并向煤监机构备案,备案内容是否与事故批复一致等。 督查组要求,一是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二是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要把每一条隐患当成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三是要确保安全投入到位,千方百计提足用好安技措资金,严禁人为减少安全投入;四是要全面强化现场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增加重要时段、关键环节的检查频次,确保生产现场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