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近日,鲁中监察分局集体学习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体监察人员逐条逐项研读了《标准》中明确的15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以及65种具体情形,并结合辖区实际,就“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等较为突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展开了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