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改进工作、履职到位的工作思路,鲁东监察分局精心谋划、合理安排,自2016年2月22日开始,由分局领导带队,分3个工作组齐头并进地开始了对7个区(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暨向地方人民政府通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为保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分局一是结合实际,深入分析、认真总结,按照省局拟定的通报内容形成了对分管范围内各区(县、市)地方人民政府的煤矿安全监察情况通报。二是提前安排、统一部署,下发了《鲁东监察分局关于对辖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2015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情况通报和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鲁煤监东局发〔2016〕15号),明确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等。三是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求各工作组在监督检查和通报完成后认真做好总结,有针对、重实效地提出改进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严明纪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实行带队人负责制,既对监督检查活动负责,又对廉政建设负责,保证轻车简从,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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