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6年伊始,鲁东监察分局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引导、督促辖区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学习。要求监察人员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在全面准确地领会立法意义和执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好普法推广。 二是加大对煤矿企业的宣贯力度。要求煤矿企业及时学好贯彻好新《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章标准,确保每个岗位人员自觉贯彻执行,照章作业、依法保安。 三是全面强化“六个执法”。及时修订完善监察执法配套制度文件,确保各项新内容、新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对煤矿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处罚,保持监察执法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