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决策部署,鲁中监察分局不断深化监察执法,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作为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有力抓手,突出四项监督检查重点,确保年末岁初的煤矿安全生产。 在分局近期开展的监察执法活动中,要求两个执法组将监督检查“大快严”集中行动进展情况纳入安全监察内容,重点在四个方面严查严处:一查辖区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制定了“大快严”集中行动的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二查各煤矿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情况;三查各煤矿企业是否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资金、期限、预案、责任和监控“六落实”的要求,彻查彻改安全隐患的情况;四查辖区各产煤县(市)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执法开展情况。 分局要求,对未制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实施办法的单位,或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煤矿企业,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确保“大快严”行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