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5号)发布实施后,鲁东监察分局迅速行动,作出三项工作安排,在第一时间认真抓好学习贯彻。 一是组织全体监察人员逐条逐项对《判定标准》全文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讨论,对落实执行进行了明确统一。 二是安排专人根据《判定标准》规定的15类、65项重大隐患内容,梳理制定了《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并就填报内容逐项明确要求。 三是由各监察组负责,结合2016年预防性技术监察工作安排,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对《判定标准》认真学习落实,并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切实做好重大隐患排查确认和跟踪管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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