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南监察分局在煤矿安全监察的实践中注重执法创新,强化执法分析,提高执法绩效,始终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普法与矿长“谈心对话”相结合。《安全生产法》修改通过后,全国安监系统掀起了学习宣贯的高潮。鲁南监察分局按照省局党组部署,结合与矿长“谈心对话”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分区域进行宣贯,宣贯对象扩大到煤矿班组长及以上层级的管理干部,对新安法的重点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 ,促进了新安法的迅速落地。二是普法与事故警示教育会相结合。充分利用下矿监察以及召开辖区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的机会,分局分管领导对新颁发的总局《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进行了解读和宣贯,指出了煤矿矿长和企业应重点掌握和必须执行的条款,明确了目标和时间要求,突出强调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并重的工作思路。三是普法与专家解读相结合。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的专业化,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必然形成对法律法规的不同解读,为减少歧义,统一思想,分局在普法的过程中,邀请有关领域专家,通过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对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程落实执行中的难点和重点进行解读,答疑释惑,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