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国务院发文取消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后,部分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甚至个别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错误认为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需要安全培训了。这种错误认识将直接对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针对出现的这一新情况,鲁中监察分局及时调整监察执法思路:资格认定取消,行政执法顶上。为防止资格认定取消后各种错误思想冲击脆弱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相继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 一是加强监察执法。在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的文件发布一周后,分局研究制定了关于煤矿安全培训监察规范化常态化的意见,明确将安全培训列入监察执法计划,提出安全培训监察的重点内容,确保通过常态化的监察执法,推动辖区煤矿安全培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学习领会。加强对有关煤矿安全培训文件的学习,特别是突出有关培训工作新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对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总局第80号令)发布后,分局安排了专题学习,并由具体负责安全培训监察的同志逐条详细讲解修改的内容。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全面宣传国家关于安全培训的规定和系统内外安全培训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既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又充分发挥政策引领和先进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转发的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安全培训执法几点经验做法,分局不仅内部组织学习借鉴,还通过网站对外宣传,以便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措施,降低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的取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使安全培训工作顺应时代发展、适应安全生产需求,为推动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