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六个执法”的全面落实。7月6日-16日,鲁西监察分局依据《鲁西监察分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要求,突出四个特点,对分局四个监察组开展了“前有监察,后有督查”工作。 一是分局领导挂帅,督查有方案。为扎实有效开展好执法监督工作,分局成立以分局局长、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综合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总结评比工作。编制了《鲁西监察分局开展“前有监察,后有督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督查方式方法、内容和任务分工。 二是集中分析执法文书和矿井资料,督查有重点。从分局四个监察组今年以来制作的有行政处罚的监察执法文书中随机抽查一份,利用投影仪集中进行分析讨论,逐字逐句推敲,检查执法文书制作的规范情况。结合矿井采掘图纸、三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及隐患排查备案核查资料,摸清抽查矿井采掘工作面布置情况和矿井安全管理状况,研究确定执法监督重点。 三是把现场督查作为二次监察,督查有力度。督查组把现场督查作为二次监察,不局限于分局原监察地点和检查路线,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矿井生产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再监察。 四是及时总结通报督查情况,督查有效果。督查结束后,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形成通报材料,召开专题会议点评优点、剖析问题,使各监察组互相交流、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