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省雨季“三防”工作特点,山东煤矿安监局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进一步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度汛。 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 》,把雨季“三防”监察工作纳入执法计划,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专项监察,督促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工作机制,指导煤矿企业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加大科技技术支撑,按期完成雨季“三防”工程,开展雨季巡视工作,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严防水害事故发生。 二是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煤矿水害事故教训,加强对煤矿企业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原则和实施“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的监察。对矿区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的,要求煤矿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矿长必须在岗在位。当矿井涌水量出现突增、突减以及水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要求煤矿企业先停产撤人,然后分析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