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鲁东监察分局牢固树立依法治安理念,采取四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持续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力度,不断提高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命感,强化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安、依法保安。二是深入落实“双七条”和9个“七条规定”。要求各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学习,充分激发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分局将把落实“双七条”和9个“七条规定”作为日常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逢矿必查、重点检查。同时不定期开展9个“七条规定”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贯彻不力的予以严肃处理和追责。三是全面落实上级一系列会议精神。要求各煤矿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层层制定针对性措施,深入推进工作全面落实。四是落实安全生产公示制度。要求各煤矿企业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的内容,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告知卡或明显标志;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及时向员工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和整改结果,并对公示内容及时更新。同时按照分局要求对井下作业地点和产量情况、带班下井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