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化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和指导煤矿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工作,山东煤矿安监局组织编制了《山东煤矿矿井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导则》《山东煤矿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导则》。 “两个导则”的出台,是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井工煤矿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导则》(AQ1097—201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4233—2013)等为依据,本着不增减内容、不降低标准、高度融合、简练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煤矿建设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开采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两个导则”为煤矿设计单位编制矿井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选煤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了根本遵循,真正实现了矿井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一次编制、一次审查、一次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