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一个多月来,鲁南监察分局强化新安法实施和执法监察,不断提高企业依法治安、依法生产意识,感受到新安法实施带来的不仅是矿井面貌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思想认识的转变提高,三个层次人员发生三个变化。 一是矿井负责人:责任大了,担子重了,但信心足了 新安法对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对主要负责人也明确了更多的责任,一开始感觉压力挺大。后来,对照新安法的具体要求,逐渐完善了规章制度,明确了管理责任,保障了安全投入,加大了培训力度,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职工因为新法的权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安全保障完善,干劲更足了,无形中大大增强了矿井的安全管理能力,对下一步安全管理的信息也大大增强。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度完善了,效率提高了,思路放开了 随着各种责任制度的落实,工作安排程序流畅了,人人责任明确,工作效率自然就高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违章的权利和保障进一步提高,没有了管理上的顾虑,面对违章敢于出手,腰杆硬了,工作思路放开了。 三是基层职工:安全保障多了,话语权多了,心里踏实多了。 煤矿企业对一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时了,职业卫生宣传多了,安全培训力度大了,发现违章行为敢于制止了,对安全管理建议有地方可以表达了,职工工会关心工人更加积极了,感觉下井干活心里敞亮多了,心里踏实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