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发扬“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持续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鲁东监察分局进一步采取五项措施强化责任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一是落实监察周志制度。认真、如实、详细填制监察员和监察组工作周志,定期抽查安全监察工作周志填制、自我评价、评鉴和保存情况,确保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 二是实行月度工作评比。要求各监察组(综合组)每月对本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书面提供总结材料,在分局内部会议上对各组工作进行点评,重点评比各监察组监察执法绩效,对连续2个月执法绩效排在末尾的监察组负责人,提出点名批评,由局长、书记进行约谈。 三是开展季度述职述廉。每季度开展述职述廉会议,全体监察员每季度对个人工作进行总结汇报,说一说“时间都去哪儿了”,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存在不足的,提出建议和要求,推动工作作风转变。 四是强化年度考核。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及加、扣分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内部考核,量化工作实绩,把对监察日志、工作总结的抽检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五是完善奖惩机制。把周志、月度评比、季度述职述廉情况、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要求考核较差的监察组或个人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